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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0日

全世界最好骗的人

同学时我们以国籍指代他。美国人在我心目中是这样子:耍宝王,乐于助人,朋友众多,习惯于发现他人长处。总之是很对闷骚愤世金牛文艺女青年胃口。

这一趟美国人在外面逛了十个月回到香港,见了几次,上个星期重新上路。
我知道他不是地球上唯一一个环游世界的人,但他是我认识的第一个。光是存了三年钱这件事,已经足以让我五体投地数次。再看看自己的衣橱和鞋柜,恨不得诅咒自己当场暴毙。

我分不清楚好感出自自己的哪个身份比较多,是百无聊赖的城市蜗居者,还是一个热衷风月的女生。我对这个人的了解甚至浅薄到以为他从来不会沮丧的地步。

婆婆妈妈劳烦过各路朋友,Jeff的建议简洁而经典:明天就去告白!

关于要不要表达心意,时而激昂时而低落,心情煎熬反复。

期间在磨房看了一个帖子,一个上班族放弃广州的体面工作用两万人民币在亚洲走了十三个月,文笔朴实跌宕又有实用参考价值,照片包括在缅甸拍到的手绘《十面埋伏》海报(在我夜以继日把81页回帖全部翻完之后,发现这个家伙已经跑去了日本,帖名里所提及的印度的义工生涯不见踪影。当然他没有义务交待一切,内心的旅程谁也夺不走。)

看的时候在想,如果将这个人换成是美国人,他在途中经历的一切,我并不具备与其相对的忧虑与振奋。

最后买了旅行者笔记本和防蚊水送他,在他之前的房间门口影了一张拍立得夹在卡里。选卡片时才想起来快要到父亲节,给爸爸也买了一张。

后来跟大家说起farewell party那晚,反应一概是:“吓?!当初不是号称要怎样怎样吗?...你在卡上写了什么?”

“大概是感谢他让我开始思索自己人生的意义之类的。希望他写本书。还有一定会在世界的某处再次见到他,在那之前则会想念。”

油油听后几近昏厥,之后道破根源完全不在语言。

我一直认为中文是一种羞怯的语言。I love you,比我爱你,说起来要容易得多,对吧?love you,又比
I love you难度要低!

事实上,那天晚上我灌了三瓶啤酒(其中有两瓶喝起来分别像酱油和芥末,well...)。喝过酒舌头变得空前伶俐,讲英文全然不打岔。

理由大把大把的:
喝得不够高意志尚未完全被消除,心意还不明确就告白似乎不负责任,告白是否会给对方造成困扰的顾虑,天时地利人和,云云云云。

可是啊,结果还不是一样!本来就是,没有草率哪来的恋爱!

事前心想,反正只是不求回应地去讲一句喜欢你,为了打败金牛座生来的羞怯,这样还不简单吗,恩?

世界上最好骗的人大概就是自己了!

现在我决定不再依赖任何借口。

这也是为什么事到如今,金牛座仍然认为这是自己人生的一次壮举
...这样就足够了吧!